恒生銀行與前海金控簽署合資協議,籌建首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圖為簽約儀式。
恒生銀行與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前海金控)7月24日在前海簽署合資協議,籌備向內地監管機構申請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
2013年2月,在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上,中國證監會首次提出可以考慮在CEPA框架下在前海設立港資金融機構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13年8月29日,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十(CEPA10),進一步放寬了證券市場的準入條件,其中具體承諾:允許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按照內地有關規定在內地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港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
這是首個準備根據CEPA10,在內地申請設立外資控股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項目。待有關監管機構審批,恒生銀行將為該合資公司的主要控股股東,突破以往境外機構只能是參股股東的安排。
深圳市副市長徐安良先生、深圳證監局局長焦津洪先生、前海管理局局長張備先生、恒生銀行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李慧敏女士以及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強先生出席合資協議簽約儀式。
李慧敏表示,恒生銀行很高興能與前海金控成為戰略合作伙伴。這次根據CEPA10有關條款的合作,充分反映跨境金融業發展帶來重大機遇,體現了內地與香港金融機構互惠合作,積極推動財富管理市場的發展。今天的合資協議簽約儀式,是標志著雙方未來竭誠合作的承諾。我們冀望合資基金管理公司能為內地及香港金融業作出貢獻。
李強表示,該合資基金公司將落地前海,有利于引進恒生銀行集團在資產管理領域的豐富經驗,促進前海金融機構創新發展。合資基金公司將充分發揮前海在中國金融業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中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憑借恒生銀行全球視野和豐富經驗,將推動內地基金行業的創新發展,打造成為前海金融的新標桿。